长期以来,车险保户与保险公司发生在车辆保险上的纠纷不断,特别是自2003年实行车险费率市场化以来,各家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客户,陆续推出个性化车险,有的甚至采用了一些“特殊”的手段,使得车险市场出现混乱。笔者针对车险保户的投诉和对车险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后,罗列出以下五种非正常投保现象,以作警示。
险种强行搭售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购买的。其余的险种,如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营运停驶损失险、自燃险、不计免赔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险种都属于可供选择的主险和附加险种,不属于必须购买的险种。但是,这些车险并不是保户可以随意选择的,比如,消费者想买盗抢险,就必须先购买车损险。而目前多数保险公司是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车损险捆绑销售,甚至很多汽车交易市场将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和其它附加险都捆在一起,这明显侵犯了投保人自主选择险种的消费权益。
误导车主投保因为车上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所以大多数车主比较愿意购买。而自燃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是有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多收保费,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地购买了一些完全没有必要购买的附加险种,无形地增加了车主的保费支出。
诱导超额投保车辆投保应根据车辆的状况、行驶的主要区域、停车环境、用途和经济条件等来选择投保险种和保险金额。而一些汽车销售商和保险中介公司在代理车辆保险业务时,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车辆出事后,保险公司赔多赔少完全是根据汽车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和具体情况确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付得多。因此,车主在给车辆投保时一定要拿定主意,不要随意听信代理人的宣传和诱导。
代办保险“埋单”因为车险属短期险种,一年一个保期,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拉到保单后,有的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私吞,到期保单埋掉。如果车主发生事故,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欺骗保险公司,甚至一走了之。因此,车辆投保一定要求保险代理人出示由保监会统一印制的保险人代理资格证和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员展业证,以免“大意失荆州”,投了保险不保险。
自己定损自己修投保车辆出事后保险公司会派员到现场查勘定损,但是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但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他们有时是配合保险员定损,有时因保险公司理赔人手太紧张,就直接委托汽修厂定损,汽修厂老板充当保险定损员后,首先将受损车辆的修复费用定高,再将损坏车辆拖到自己的修理厂维修,结果是保险公司被“坑”的同时,车主也按一定的比例遭受冤枉损失。据了解,保险主管部门已明确规定,不允许强制性指定事故车辆维修点。因此,车辆发生事故修复时,车主一定要据理力争,到信得过的修理厂修理,以免吃亏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