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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饮酒存隐患
9月9日,本报报道了一起本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9月8日晚,郑州市花园路上一辆轿车与一辆公交车相撞,结果造成7人受伤,轿车也被撞得几乎报废。在现场调查的交警表示,该起交通事故中轿车司机涉嫌酒后驾驶。这再一次为酒后驾车者敲响了警钟。随着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我国传统的中秋节的临近,也就格外需要提醒各位开车的朋友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每每节假日期间,类似因为酒后驾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就会频频见诸报端。亲朋好友聚会增多,饭局大都以酒助兴。但正所谓“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为了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司机千万不要酒后驾车。交巡警特别提醒,各位驾驶员,如果知道自己聚会难免要饮酒时,最好不要开车赴宴。而一旦在饭局中喝了酒,就不要再驾驶车辆上路,最好由他人代驾,或者干脆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等酒醒之后再去开车。同时,陪同者一定要阻止他开车,千万不要任其逞“匹夫之勇”。
【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两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解元利)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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