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标题为:“"宝马"车主如厕拒交费殴打管理员”的视频,登时汗如雨下。
视频讲述的是近日在贵州省发生的一件不愉快的事情——某车主在路边收费公厕方便后不但不付钱,还把上前理论的公厕管理员给猛踹了几脚,结果激起民愤,被当地群众围住,并招来警察记者。
视频当中,电视台的新闻标题是——“开着宝马上公厕 却难掏出三毛钱”,电视记者不仅一口一个“宝马车主”称呼打人者,镜头还对着“宝马X5(图库 论坛)”车头的BMW车标和双肾格栅一通猛拍。不过当镜头拉远之时,我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这哪儿是什么宝马X5啊!分明是被车主“山寨”改装后的双环CEO....
看过视频,我不急愤慨谴责恶俗车主的丑陋行为,也不想以同行身份评判该新闻采编人员的疏忽大意,我倒觉得这件事情挺幽默。
我猜想,如果这辆车老老实实地贴着双环车标,估计编辑绝对不会想出“开着双环上公厕 却难掏出三毛钱”的标题,摄像师也懒得给车头的双环标哪怕一个特写了。原本是一件普通的社会事件,偏偏被记者编辑提出“宝马”这一“亮点”,似乎为了突出并谴责打人者的恶行,使用“宝马车主”这个头衔比使用“肇事者”这样的称谓来的更加直白痛快!
同时,我猜想,新闻采编人员没有对这辆“宝马车”的真实身份作出核实一方面说明双环“模仿到位”、车主“改装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采编对宝马车主能做出这种举动虽然愤慨但并不怀疑。
从“哈尔滨宝马撞人案”到“开好车就是好人吗?”到“别摸我”再到今天的“如厕门”,宝马这个车界翘楚在中国百姓心中总是难和“跋扈”、“嚣张”撇清关系,甚至“宝马车主”这四个字早已被公认为带有贬义色彩的词组。
如今宝马和国内其他高档车品牌一样,拥有相当数量的高素质顾客群,宝马汽车也在不断通过公益事业和友好行为改善宝马和宝马车主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但有些共识一旦形成,甚至以特殊名词的形式被人提及,那么更改起来可不容易,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前不久德国法院判双环CEO与宝马X5设计相似,属侵权,为此,双环的德国经销商必须为此侵犯埋单,现在看来宝马赢了官司也没法儿高兴——对付完克隆车,又得提防为“克隆车主”背黑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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